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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唐朝称呼 (第8/9页)
父母同称高堂、椿萱、双亲、膝下。 父母单称家父、家严;家母、家慈。 父去世称:先父、先严、先考。 母去世称:先母、先慈、先妣。 兄弟姐妹称家兄、家弟、舍弟、舍姐、舍妹。 兄弟代称昆仲、手足。 夫妻称伉俪、配偶、伴侣。 同辈去世称:亡兄、亡弟、亡妹、亡妻。 别人父母称:令尊、令堂。别人母亲称:念慈。 虽人兄妹称:令兄、令妹。 虽人儿女称:令郎、令媛。 妻父称:丈人、岳父、泰山。 别人家庭称:府上、尊府。 自己家庭称:寒舍、舍下、草堂。 男女统称:男称须眉、女称巾帼。 夫妻五方去世称:丧偶。 老师称:恩师、夫子。 学生称:门生、受业。 学校称:寒窗、鸡窗。 同学称:同窗。 古代年龄称谓小集 襁褓:不满周岁。 孩提:两至三岁。 始龀、髫年:女孩七岁。 始龀、龆年:男孩八岁。 说明:根据生理状况,男孩八岁、女孩七岁换牙,脱去乳齿,长出恒牙,这时叫“龀”,“龆年”或“髫年”。 总角:幼年泛称。 垂髻之年:指儿童。古代小孩头发下垂,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。 黄口:十岁以下。 幼学:十岁。“人生十年曰幼,学。”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,人们就截取“幼学”二字作为十岁代称。 金钗之年:女孩十二岁。 豆蔻年华:女子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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